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6月22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会议指出,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是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已快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个环节,深刻改变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方式。我国具有数据规模和数据应用优势,我们推动出台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积极探索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加快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取得了积极进展。要建立数据产权制度,推进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
数据作为一种新的生产要素,不仅具有基础性资源作用,更具有创新引擎功能,已经深度融入经济价值创造的全过程。也就是说,数字经济不应仅局限于简单买卖数据的经济,而是要以服务产业为主。数据经进一步加工处理后才可成为要素,进而通过深度和专业的融合分析使数据价值融入经济运行,包括数据的收集整合、分析融合和产业服务三个基本环节。在以上过程中,数字经济也面临诸多考验,产业服务水平仍有一定的提升空间。
其一,数据服务要以产业为导向。产业数字化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前沿端口,是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特征。虽然现阶段国内外需求引起的数字化增加值增长较快,但归根结底数据是一种生产性要素,而非实实在在的金融产品。数据要素市场化的目的,是要将数据资源最终转化为生产力,因而,要谨防各类实体企业出现过度金融化的问题。这便需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管控企业的数据服务行为,提高服务产业政策的激励效果。从服务端看,以产业为导向,需要数据在生产、应用和流通环节进行标准化。
其二,数据服务要以需求为指引。产业基础是产业形成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产业链是产业发展的根本和关键。在追求数据服务供给量的同时,更要关注需求,遵循“先缔造服务需求、再适配产业链”的发展规则。通过供给侧施压,逼迫数据拥有者主动分享,往往很难实现。而以需求侧数字化倒逼供给侧加快数字化转型,可让需求方具备数据交易竞争的优势,进一步推动供需动态优化、实现有效匹配。只有刺激需求,产业链才能向价值链顶端进发。因此,数据服务提供商要立足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增强数字产业链关键环节技术创新和服务能力。同时需要通过利益机制的调整,开发市场和建立新的供需收益关系,利用好国内市场优势,充分挖掘国内产业转型对数字服务需求的潜力。
其三,数据服务要以安全为根本。加强数字经济风险防范是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点工作,数据服务过程中保障安全是根本,因此构建安全预警体系和风险防范机制十分重要。但政府也应给予一定的政策空间,通过协同治理和联合监管,解决传统政府数字监管框架相互分割的问题,从而营造宽松和谐的共生环境,真正破解数据服务市场化面临的各种阻力和体制矛盾。在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历史关口,必须紧紧抓住数字经济带来的契机,推进数据服务产业、赋能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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