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近年来,数字化在带来种种便利的同时,也加大了信息泄露风险。从网络偷窥、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到网络攻击、网络窃密等危及国家安全行为,伴随万物互联而生的风险互联,给社会生产生活带来了不少安全隐患。如何有效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是数字时代的重要课题。
网络与信息安全关乎个人安全、企业安全,更关乎国家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筹推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将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放在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来建设。从网络安全法的施行到民法典的颁布实施,从数据安全法的出台到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制定,在数字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进程中,有关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的法律制度逐步建立并不断发展完善。2014年以来,中央网信办等部门连续9年在全国范围内举办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有力推动全社会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的提升。法治的保驾护航,多方主体的共同参与,为筑牢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墙奠定了坚实基础。
网络与信息安全是我们面临的新的综合性挑战。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的一个重要突破,就是极大提升了数据处理能力。与此同时,被互联网记录和存储的个人、企业等信息,相对更容易被泄露和传播。从这个角度看,网络与信息安全攻防战是一场长期博弈,技术越进步,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就越需要进行安全加固。当前,通过网络窃密泄密等行为时有发生,一些社交平台、网络公司对敏感信息的不当处理,也增加了信息泄露的风险。我们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既挖掘技术创新红利,也强化信息安全保障,多想办法为网络与信息安全“上锁”,最大程度降低信息泄露风险,特别是堵住敏感信息泄露的漏洞。
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不仅需要强化技术治理水平与能力,也需要尽快织密管理的“篱笆网”,从制度完善、法治建设等各方面入手,构建起网上与网下同心聚力、技术与管理相得益彰的信息安全格局。无论是加快相关法律条例的研究跟进、系统配套,还是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共治,或是进一步明确运营商、企业、社交平台等的权责,注重系统整顿、抓好源头治理,在信息管理上始终坚持严防死守,才能确保收集起来的信息不被泄露,打赢打好网络与信息安全保卫战。“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
实际上,在数字网络节点上的每一个行为主体,都是保障信息安全的一道关口。对于相关单位、企业来说,需要清醒认识到网络和信息安全的重要性,强化信息安全保护意识和措施,进一步规范重要信息披露程序,防止各类信息泄密事件发生。对于公众而言,也需要提高警惕、增强安全意识,未经核实不轻易向他人提供信息,不随意“蹭网”、点击网址链接、下载来历不明的软件等,防止个人信息被盗用。多方主体都自觉成为信息安全卫士,不仅能维护自身数字权益,更能提高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整体保障水平。
信息时代,网络与信息安全深刻影响着每一个人的安全感。建好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不断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保护能力,我们一定能安全地享受数字生活,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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