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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藏品与传统演艺业态数字化新探索

发布时间:2022-08-04 浏览:2012次 来源: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

今年以来,伴随元宇宙概念的兴起,国内NFT数字藏品市场不断升温,传统演艺行业也开始进行试水。经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有近10家文艺院团探索发行了纪念票、剧中人物、演出音视频等数字藏品。比如上海交响乐团于今年3月发行了第一款数字藏品,内容为一段时长2分钟的中国最早的交响乐唱片音频,发行数量10000份,价格19.9元;东方演艺集团对外发行《只此青绿》“曼舞”“悠然”3D舞者形象藏品,发行数量各4000枚,价格29.9元。这些数字藏品除收藏价值以外,还关联了一定的福利券、演出票兑换等会员服务权益,一经推出立刻售罄,在创新品牌营销理念、推动传统演艺行业数字化发展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根据有关资料,NFT(Non-fungible Token非同质化通证)是基于区块链技术、通过网络向公众提供的一种数字文化产品和服务。在国外,NFT是一种具有投资属性的数字资产,可以通过加密货币形式进行交易。在国内,今年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曾发布《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的倡议》指出,“NFT作为一项区块链技术创新应用,在丰富数字经济模式、促进文创产业发展等方面显现出一定的潜在价值,但同时也存在炒作、洗钱、非法金融活动等风险隐患。”国家文物局今年4月组织召开数字藏品有关情况座谈会,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正规授权方式利用文物资源进行合理创新创作。目前新华社、故宫博物院、中国电影资料馆等已经选择参与并发布数字藏品,阿里、腾讯、字节跳动、百度等互联网巨头纷纷开始布局业务平台。在阿里、京东等打造的鲸探、灵稀等平台上,发行的数字藏品以各种文博文创类数字藏品为主,发行价格低的为几十元、高的超过百元,舞台艺术类数字藏品尚在起步当中。

 

2020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传统演艺行业数字化发展被提上日程。从近两年来的实践看,目前传统演艺行业的数字化发展,主要的切入点和实施路径有两种:一种是在各大平台推出的各类云演艺,这是目前演艺行业“触电”发展最主要的一种形式;另一种就是以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切入点,其代表是国家话剧院与中国联通、华为等合作对先锋剧场进行改造,打造智慧剧场,探索实现创新科技在剧场的观众体验、线上演播、联动直播等场景的应用。前者云演艺更多还是国外NTLive,也就是剧场线上高清放映版的延续或者延伸,后者智慧剧场是国家话剧院院长田沁鑫在近年来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合作推出节目《故事里的中国》《典籍里的中国》后,探索传统演艺业态数字化发展的另一路径。现阶段对传统演艺行业来说,数字化转型发展任重道远。发行数字藏品能否成为行业现有云演艺、智慧剧场两类数字化发展路径探索之外的第三种可能,还有待时间和实践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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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新鲜事物,当前传统演艺行业探索开发数字藏品新业态,需要把握好以下三点:

 

一、内容是重要前提。从目前文艺院团试水数字藏品实践来看,无论是《只此青绿》IP,或者是中国最早的交响乐唱片音频,两者在内容上均具有一定的品牌关注度和内容稀缺性,这直接决定了其数字藏品发行能否取得成功。互联网时代条件下,内容为王不仅没有过时,反而更加凸显其重要性。对传统演艺行业来说,探索发行数字藏品、推动数字化发展,前提是要踏踏实实把内容做好,然后在区块链、元宇宙等新技术成熟落地的时候,就有可能碰撞出新的火花。

 

二、保持开放发展视野。从现有国内数字藏品发行情况来看,不论是数字馆藏文创,还是数字音乐、数字非遗等,在拓展艺术欣赏形式、开展艺术普及方面具有积极意义。而且与云演艺、智慧剧场等传统演艺行业现有数字化发展探索相比,其成本较低,易于变现,与未来元宇宙等互联网科技新的发展趋势和Z世代等年轻人消费偏好更加契合。因此,当前对传统演艺行业来说,重点是继续关注有关数字藏品发展动态,对其在树立全新品牌营销理念、拉长剧场之外的演艺产业链条等方面的潜在价值予以充分认识,进一步更新思想观念、保持积极而开放的视野,同时也要避免为了赶时髦、炒概念,急于推出一些艺术价值不高、缺乏市场认同和示范作用的项目,切实推动演艺行业数字藏品这一全新业态行稳致远。

 

三、规避好业务风险。首先,数字藏品是区块链技术的一项创新场景应用。数字藏品开发企业需具备区块链技术、互联网增值服务许可、网络出版发行经营许可等经营资质,探索开展相关业务要对平台合作方的资质合规和数据安全进行必要审查。其次,版权是传统演艺行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据有关资料显示,在国外如果购买了某个NFT数字作品,那么就拥有了该数字作品的所有权,并可以进行相关商业开发活动。国内的数字藏品虽然与国外情况不一样,但在签署合作协议时一定要明确好作品版权的授权范围,避免权益受到侵害。第三,从目前行业监管政策方面,数字藏品发展的潜在价值得到认可,但也明确提示其存在炒作、洗钱、非法金融活动等金融风险。对此,传统演艺行业需要厘清相关合作职责权限,避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我们说,传统演艺行业的魅力在于现场体验和互动,但面对科技日新月异和“互联网+”深入推进,其未来发展必然离不开数字科技的赋能。一段时间以来,行业主管部门大力倡导演艺与科技融合,如何将融合从文件提倡变为实实在在的行动,具体办法是什么,切入点在哪里,需要投入的资金、资源在哪里,投入能有多大产出,特别是这两年在文化企业都面临比较大的生产经营考核压力情况下,还有待包括文艺院团等在内的众多市场主体去不断实践探索。可喜的是,目前《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已经正式发布,传统演艺行业也通过云演艺、智慧剧场建设等方式在数字化发展方面迈出了步伐。我们期待,未来数字藏品开发能够为传统演艺行业探索数字化发展提供新的路径、经验和模式。

版权声明:部分转自光明日报,版权属于原作者,仅用于学术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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